健身气功大赛-健身气功决赛的情况
简述健身气功的健身特点
一、注重整体锻炼
人的生命是精神与肉体的统一,人与一般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具有特有的精神活动——意识活动。《淮南子·道原训》说:“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如果从形、气、神三位一体的人体生命整体现出发,健身气功调身、调息、调心的综合锻炼,正是区别于其他肢体运动锻炼的关键所在。显现肢体外部运动的体育锻炼,并不注重意和气的运用。而健身气功锻炼的特性就在于其主动地、内向性地运用意识,通过调整人体内在潜力,从而改善和增进人的整体功能,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二、运动风格绵缓
柔和绵缓是健身气功运动的一个显著特征。它不仅表现在肢体外形和动作演练上不拘不僵,轻松自如,舒展大方,轻飘徐缓,而且在呼吸调控上也应做到深、细、匀、长,就是在意念的运用上也要求精神放松、意识平静,用意要轻,似有似无。这种动作圆活、心意慢运的行功节奏,体现了低强度、长时间阈值下的运动特点,可避免大强度运动后给人体生理带来的各种负效应,有利于在节能的情况下均匀地提高机体的各种生理功能,正如古人所言“体欲常劳,劳无过极。”由于健身气功锻炼柔缓绵长,沉着稳定,单位时间的负荷不大,所以尤其适合于中老年人及慢患者习练。
三、养生作用明显
养生,又称摄生,就是“治未病”。人的身体素质如何,疾病的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人体机能的状况。从一定意义上讲,健身气功就是改善人体机能的运动,譬如,人的情绪波动属于心理反应,一般情况下并不足以致病,但超过心理活动调节的范围,就会引起体内阴阳、气血、脏腑的功能失调而发生疾病。健身气功锻炼时,强调放松机体、平衡呼吸、安静大脑,它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及植物神经系统,缓冲不良情绪对大脑的刺激,降低大脑的应急性反应,从而维持人体内环境的相对稳定,即可达到抵御外邪,祛病强身的目的。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所言:“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
2021全运会开幕式明日举行
2021全运会开幕式明日举行
2021全运会开幕式明日举行,本届全运会突出 " 全民全运、同心同行 " 的主题,本届全运会共设 54 个大项 595 个小项,决赛期间共有 12000 余名运动员、6000 余名代表团官员、4200 余名技术官员参与比赛,
2021全运会开幕式明日举行19 月 14 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前,新闻发布会在西安举行。发布会透露了全运会开幕式的部分细节,开幕式将有 1.1 万名演职人员参加,将紧扣 " 建党百年、体育盛会 " 的主题,凸显陕西人文底蕴和特色。本届全运会,共有 12000 余名运动员参加决赛期间比赛,江苏共派出 1603 名运动员参加 52 个大项、434 个小项的决赛。9 月 15 日晚 8 点,第十四届全运会开幕式将在西安奥体中心体育场上演。
△ 发布会现场
开幕式凸显陕西人文底蕴,致敬建党百年
发布会现场,陕西省副、第十四届全运会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方光华介绍,经批准,第十四届全运会将于 9 月 15 日至 9 月 27 日在陕西举办。本届全运会本着 " 简约、安全、精彩 " 的要求,突出 " 全民全运、同心同行 " 的主题,围绕 " 办赛精彩、参赛出彩、发展添彩 " 的目标进行。
9 月 15 日晚 8 点,第十四届全运会开幕式将在西安奥体中心体育场拉开帷幕,这座体育场可容纳 6 万名观众。开幕式将有 1.1 万名演职人员参加,以大学生为主,通过自愿报名、志愿服务的形式进行组织和招募。文体展演共分为民族根、延安魂、中国梦三个篇章,将紧扣 " 建党百年、体育盛会 " 的主题,力求简约而不简单、节俭而不失精彩。
开幕式还将突出陕西人文底蕴,方光华介绍,陕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他说:" 从传统文化、红色基因、生态文明中汲取养分,开闭幕式文体展演、火炬等,都将充分彰显陕西人文特色。"
与奥运会一样,全运会的主火炬点燃方式也备受期待。今年 7 月 17 日,圣火采集仪式在延安宝塔山成功举行,8 月 16 日在西安城墙永宁门广场举行了首站起跑仪式,经过 28 天、14 个站点、71.85 公里、1000 名火炬手的传递,将于开幕式当晚点燃主火炬。
12000 余名运动员参加全运会决赛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高志丹介绍,本届全运会共设 54 个大项 595 个小项,其中竞技比赛项目设 35 个大项 410 个小项,群众比赛项目设 19 个大项 185 个小项。
比赛将以陕西 13 个市区为基础,承办绝大多数竞技项目比赛,帆船、皮划艇激流回旋、冲浪、霹雳舞、击剑、场地自行车等场地条件要求特殊的比赛和新增设的 6 个竞技比赛项目安排在陕西以外的浙江、山东、四川、海南、江苏、天津、河南 7 个省市举办。19 个群众比赛项目中,陕西省承办乒乓球、羽毛球等 8 个大项比赛,其他比赛在陕西以外举行。
高志丹表示,本届全运会既有 31 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火车头体协、煤矿体协、前卫体协、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也有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俱乐部等参赛单位,还有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决赛期间共有 12000 余名运动员、6000 余名代表团官员、4200 余名技术官员参与比赛,5300 余名组委会、竞委会人员和 15000 余名志愿者参与服务保障工作,1500 余名新闻记者参与比赛报道。截至 9 月 14 日,全运会已顺利完成跳水、花样游泳、艺术体操等 20 个竞技项目和 4 个群众展演项目比赛。
在疫情防控方面,高志丹介绍,本届全运会各代表团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赛事期间,将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规定,加强全运村、比赛训练场馆以及重点区域疫情防控。与此同时,也将采取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措施,对发现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
江苏
1603 名运动员参加 52 个大项的`比赛
本届全运会,江苏省共派出 1603 名运动员参加 52 个大项、434 个小项的决赛。其中,竞技体育项目共设 35 个大项 410 个小项,江苏省共有 832 名运动员从预赛中突围,将参加其中 33 个大项、47 个分项、296 个小项的决赛。群众赛事活动共设 19 个大项,包括比赛类和展演类,江苏省共有 771 名运动员参加 19 个大项 138 个小项的决赛。
目前,抵达陕西的江苏代表团下设临时党委办公室、协调宣传组、训练竞赛组、反兴奋剂组、科医服务和疫情防控组、情报信息组、后勤服务组、群体工作部等 8 个工作组,全面负责代表团在陕期间的各项工作。
在全运会开幕式上,射击奥运冠军邱健将担任江苏代表团旗手。邱健是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射击男子 50 米三种姿势决赛冠军,是江苏射击项目首位奥运冠军。退役后,邱健在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工作,担任省队领队,继续为江苏射击运动的发展贡献力量。对于担任旗手,邱健表示要展示出江苏运动员的沉稳和风貌。
2021全运会开幕式明日举行2赛程
一天最多产生51枚金牌
第十四届全运会将于9月15日至9月27日在陕西省举行,其中竞赛项目共设35个大项、409个小项。
按照赛程,本届全运会开幕式前已展开游泳、足球、体操、棒垒球等大项的比赛。在开幕式至闭幕式期间,本届全运会将进行游泳、田径、篮球、排球等大项的比赛。其中9月25日是产生金牌最多的比赛日,共将产生51枚金牌。国家体育总局表示,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赛事筹办工作要求,适时对竞赛总日程进行动态调整。
亮点
群众赛事首次线上比拼
全运会从2017年起增设群众组比赛项目。本届全运会上,群众项目创了全运会历史上多项“首次”:首次设立群众赛事活动展演项目;群众赛事活动参赛队伍首次覆盖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首次采用线上参赛、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首次将疫情防控与平稳办赛相结合;首次将4个展演项目同时同地举办;首次采用分散上报、集中评审的模式运作。
本届全运会群众组比赛共有19个大项、185个小项。其中,大项的设置与上届持平,小项比上届增加了59个,同时还增添了群众项目的展示活动,使群众选手参与面更广、获奖范围更大。
在已经结束的群众赛事活动展演项目中,共有全国各地的766支队伍、6800多人参赛。仅广场舞、广播体操和健身气功3个项目就吸引了4600余名运动员、550余支代表队。另外,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十四运会4个展演项目将以线上比赛的形式举办,这在全运会历史上还是首次,是体育改革的创新和亮点。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群众可更方便地参与到全运会中。
防疫
科学安排 严格管理
本次全运会是疫情暴发以来,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综合运动会,防疫难度和压力不小。
开赛后,所有参赛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在比赛场馆内,根据赛事特点和运动类型,划分出封闭管理区和非封闭管理区。封闭管理区只允许运动员、技术官员等必要人员入内;非封闭管理区为观众、服务人员活动区域。组委会将根据各类人员流线严格管理,避免交叉感染。赛事期间,全运村和定点接待酒店对入住人员和服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十四运会医疗保障体系由医疗服务网点、急救转运机构和定点医院三部分组成,提供24小时服务。赛事期间,工作人员和赛会志愿者持组委会核发的有效工作证件,在各医疗服务网点免费就诊。
本届全运会的防疫运转是北京冬奥会的一次提前实战模拟,意义重大。
场馆
“长安”开出“盛世之花”
本届全运会的53个场馆分布在陕西省13个市、区。
作为十四运会的主会场,西安奥体中心“一场两馆”呈“品”字形布局。体育场取名“长安花”,柔美飘逸的线条勾勒出钢铁“盛世之花”,是一座可容纳6万人的大型综合体育场,是西北首个获国际田联一级认证的场地,更是国内首个实现5G全覆盖的“智慧体育场”。
体育馆取名“长安钻”,是一座可容纳1.8万人的大型综合体育馆。
游泳跳水馆取名“长安鼎”,寓意鼎盛中华,是一座可容纳4000人的综合体育馆。
会徽
取象传统礼天玉璧
本届全运会的会徽取象传统礼天玉璧。玉为自然之精华,玉璧为致敬上天礼器,寓意全国人民以最好的精神面貌庆祝第一个百年梦想的实现和第二个百年梦想的到来。
会徽设计方案主要由中心部分、环形部分、主体色彩三方面构成,虚实相间,动静结合。中心部分为宝塔山、延河水和五孔窑洞;环形部分将玉璧纹饰幻化成田径、球类、游泳3个运动项目人形,体现全民全运的理念;颜色上,会徽以黄、绿、蓝、紫、红为主色调,其中**象征黄土高天,红色象征革命圣地,绿色象征生态文明,蓝色象征现代科技,紫色象征文化魅力,呈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
吉祥物
原型是4个国宝级动物
吉祥物设计方案是以陕西秦岭独有的4个国宝级动物“朱鹮、大熊猫、羚牛、金丝猴”为创意原型,设计了一组幸福快乐、充满活力、精神焕发、积极向上的运动吉祥物形象。
其中,朱鹮“朱朱”手举火炬,展翅飞跑;大熊猫“熊熊”张开双臂,热情奔放;羚牛“羚羚”,健壮憨萌,阔步向前;金丝猴“金金”,聪明智慧、灵动可爱。
身着“富裕黄”、“圣地红”、“梦想蓝”、“生态绿”运动装的吉祥物组合,分别寓意奔向新时代、喜迎八方客、同享新生活、共筑中国梦。
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竞赛规程
一、主、承、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体育局、荆州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省残联
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体育协会及单项体育协会、新闻单位、赞助单位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在荆州市举行(具体日期待定)。部分项目分散在省内市、州、县和学校、企事业单位举行。
三、参加单位
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高等院校、省直体校、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为单位组团(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18项):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跳水、赛艇、皮划艇、田径、游泳、射击、足球、篮球、排球、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
(二)全民健身类(47项):
1、高等院校(13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武术、健美操、桥牌、定向越野、游泳、体育舞蹈
2、少数民族(6项):蹴球、陀螺、高脚竞速、押加、民族式摔跤、三人板鞋
3、公安民警(2项):射击、游泳
4、农民(4项): 中国象棋、舞龙、钓鱼、农趣田径
5、职工(16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桥牌、围棋、中国象棋、体育舞蹈、门球、健美、健美操、巴山舞、柔力球、健身气功、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
其中乒乓球、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由省总工会负责组织竞赛;其它项目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竞赛。
6、残疾人(6项):田径、游泳、举重、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
五、表演项目
特色展示:全民健身类设置表演项目,参赛单位根据“一地一品”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组队展示,具体展示办法见单项规程。
六、运动员资格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体育竞赛、具有湖北省籍且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以第二代身份证为依据)的适龄青少年儿童。骨龄检测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2、非湖北籍运动员必须是2013年1月31日以前在国家体育总局代表湖北注册的运动员(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日)。
3、凡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运动员不得参加竞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省十四运周期运动员资格注册管理办法》(鄂体青少〔2011〕5号)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注册。
5、市州输送到省直体校的运动员实行双重注册,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省运会。
6、运动员资格注册由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
(二)全民健身类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高等院校:必须持有参赛所属学校学生证、学籍证明。
(2)少数民族:必须持有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公安民警:必须持有参赛所属单位工作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农民:必须是本地区的农民、渔民、农业三场(林场、茶场、果场)、国营农场、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含乡镇个体经商者),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职工:除体育舞蹈项目的部分组别外,其它项目参赛职工必须年满18周岁(出生限定日期见各项目竞赛规程),并持有参赛所属单位工作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2013年10月1日以前进行资格注册(如有争议的须提供一年以上所在单位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体育舞蹈按单项规程的规定分年龄组进行资格审查。
(6)残疾人:必须持有所在地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凡不符合最低残疾等级标准者,无参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3、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届运动会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4、现役运动员不能参加全民健身类项目的比赛。
5、资格注册及审查将按以下办法进行:
(1)全民健身类运动员资格注册由各项目承办单位负责。
(2)运动员资格审查由各单项竞委会采取赛前检查与赛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审查和抽查不合格者,取消比赛资格。
(3)运动员参赛资格异议的申诉实行实名申诉制。
七、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人数规定
1、凡进入荆州市参加开闭幕式期间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单位,其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4人,工作人员1人)。
2、凡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在30人以上、60(含)人以下的单位,其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10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7人,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1人)。
3、凡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超过60人的单位,每增加10人(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即增加1名工作人员。
4、 参加全民健身类职工企事业组比赛的单位,必须参加8个(含)以上竞赛项目的比赛,方可组成代表团(团部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2人,工作人员1人)。未达到规定参赛项目的单位,允许参加所报项目的单项竞赛。
5、省大学生体协、省少数民族体协、省前卫体协、省农民体协、省大型企事业体协、省残疾人体协可组团(团部人员不得超过2人,其中团长1人,工作人员1人)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的活动。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单位必须组队参加与省体育局签订的责任项目竞赛。
2、运动员参赛年龄,按照各项目规程规定的年龄(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执行。
3、参加本届省运会的运动员本周期必须参加不少于2次(按年度计算)全省青少年正式年度竞赛。
4、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竞赛,不得跨年龄组、跨项目竞赛。
5、荆州市直接参加篮球、排球、足球项目的决赛。
(三)全民健身类
1、职工比赛分地方组(市、州、直管市、林区)和企事业组(各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
2、全民健身类各承办单位至少安排一个项目进入荆州市主赛场进行比赛。
3、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不得跨项目、跨类别竞赛(如:报乒乓球不得兼报羽毛球、报农民中国象棋项目不得兼报职工中国象棋项目)。
(四)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领队人数按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程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各项目竞赛规程必须符合本届省运会规程总则。
(三)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项目正式报名参赛不足4队,单项不足6人,团体(接力)不足6队,取消该项目竞赛。
2、篮球、排球、足球必须报满规程规定人数,其它项目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的人数报名。
3、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正式报名参赛(含荆州)在8队以下(含8队),不进行预赛,8队以上则进行预赛。
4、各市州按获得成绩依次录取名次,进行排名;省直体校、武汉体院获得录取名次,与市州单位分别排名并计相应名次。
(四)全民健身类比赛项目不足4队的,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各项目竞赛必须决出全部名次,不得出现并列
(六)各项目正式报名参赛的运动队、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无故弃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计分办法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项目获得1-3名计金、银、铜牌;获得1-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奖励计牌计分
(1)各单位凡报名参加竞赛,按参赛项目数,每项1枚金牌、9分(实行累计)计入代表团成绩。
(2)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向省优秀运动队、解放军队(与我省实行双计分)输送一名运动员计2枚金牌(实行累计)。
(二)全民健身类
1、职工篮球按实际录取名次的2倍计牌计分。 其它各项目比赛按9、7、6、5、4、3、2、1计分。
2、职工青少年组体育舞蹈和项目的比赛成绩计入地方组。
十、奖励办法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设金牌总数奖。按获得金牌总数多少排列名次,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2、设团体总分奖。按获得总分总数排列名次,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3、设奖牌总数奖。按获得奖牌总数多少排列名次,奖牌多者名次列前;奖牌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4、对获得金牌总数奖、团体总分奖、奖牌总数奖前八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
5、我省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赛皮艇的计牌计分奖励由各单项规程确定。
(二)全民健身类
(1)全民健身类设等级奖排名(全民健身类分地方组和企事业组)。按获得等级奖总数多少排列名次,一等奖多者名次列前。若一等奖总数相等,则二等奖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获前八名(不足8队减一名次录取)的颁发奖杯一座。残疾人比赛的等级奖按10%的权重纳入等级奖总数排名。
(2)全民健身类设团体总分奖(全民健身类分地方组和企事业组)。按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则一等奖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获前八名(不足8队减一名次录取)的颁发奖杯一座。残疾人比赛的团体总分按10%的权重纳入团体总分总数排名。
(3)全民健身类设地方组、企事业组赛会团体总分和等级排名。获前八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一座。
(4)表演项目根据参赛单位“一地一品”健身活动的展示,给予不同特色的奖励。表演项目获奖不纳入等级奖排名,但对参加表演项目的单位均记9分,并计入团体总分。
(三)其它奖项(具体办法另定):
1、省运会承办贡献奖;
2、体育道德风尚奖;
3、省运会最佳赛区奖。
(四)获得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各项目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全民健身类各项目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
十一、兴奋剂和性别检查(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处罚
(一)兴奋剂和性别检查。采取赛前、赛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必须按本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参赛资格和年龄组别报名参赛。凡属雇佣军,虚报年龄,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所获成绩。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出现以上现象扣罚本项目获得的金牌和总分(1例扣罚一枚、并取消相应总分,实行累计;如本项目未获得金牌,则在所属代表团获得金牌数中扣罚金牌和相应总分);全民健身类比赛出现以上现象扣罚该代表团所获得的等级奖和总分(1项扣罚一个相应等级奖和取消名次所得总分,实行累计);如违纪违规运动员未获得成绩,将扣罚该代表团所获得的三等奖和总分(1项扣罚一个三等奖和该项目规程规定录取名次最后一名的分值,实行累计)。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三)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中,凡各单位对责任项目未报名参赛的,按缺项数(大项)每项扣罚所属代表团2枚金牌及相应分数。
(四)违反资格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
(五)对正式报名后无故退出的,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按照项目竞赛规程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十二、公布获奖单位和代表团名次
(一)公布省运会“承办贡献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赛区奖” 获奖单位并进行颁奖。
(二)公布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奖前八名的代表团并进行颁奖。
(三)公布全民健身类地方组、企事业组团体总分和一等奖排名前八位的代表团并进行颁奖。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报名
(1)第一次报名必须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第十四届湖北省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和参加人数书面报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荆州赛区。项目一经确认,不得无故更改和调整。
(2)第二次报名在各项目开赛前30天进行,具体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报名截至后,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除外),逾期以弃权论处。
2、报到
(1)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开幕式前3天开始报到,并于闭幕式结束后1天内离会;
(2)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竞赛开始前3天报到,竞赛结束后1天离会。
(3)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在本项目竞赛开始前4天报到,竞赛结束后1天离会;需要提前报到的,须经组委会和省体育局批准。
(二)全民健身类
1、第一次报名:各项目参赛单位务必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参加比赛的项目分别报送各项目省直承办单位。第二次报名:各项目参赛单位应于赛前30天将正式报名单报送各项目省直承办单位。
2、各单位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日期,按时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经费自理。
十四、设资格审查部(竞技体育青少年类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办法另定)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执行有关条例。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各项目裁判长和省派裁判由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名,报组委会和省体育局审核后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提名,报有关项目中心审核后进行补充。全民健身类各项目比赛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和省直承办单位共同协商选派,裁判员均按分配名额选派。
十六、经费 (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一)各项目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按照省运会竞赛有关规定标准自交基本伙食费,其他经费由组委会承担。
(二)如个别项目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运动队可以提前报到的,按具体规定执行。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全部自理。
(三)省运会期间组委会提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工作服装,并负担食宿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酬金等相关费用。
十七、代表团团旗和服装
(一)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一面,颜色、字体自定,旗上标明单位名称(如武汉市),规格统一为2×3米,旗杆由大会统一备制。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其它
(一)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是竞赛规程总则的配套性文件,由省直承办单位 制订,报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后统一下发执行。(二)参加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选拔、集训、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均属公差,不影响其参加评选先进、考核、工资晋级和奖励。
(三)各项目比赛均可冠以“杯名”(具体办法另定)。
(四)各赛区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在10天内将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和工作总结各一式两份报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五)竞赛经费开支由各类别承办单位按省财政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十九、附则
(一)本规程总则由省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总则从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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