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足球联赛高职组-大学生足球联赛高水平组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的赛事沿革
2000年10月21日,首届飞利浦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在北京理工大学拉开序幕,在首场比赛中北京理工大学以3比0击败了中国人民大学 。
2007年至2009年,大学生联赛的冠亚军曾获得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总决赛的资格 ;2012至2013年,大学生联赛的冠亚军还曾获得中国足协杯赛正赛的参赛资格 ;总决赛(超级)冠军同时成为世界大会中国大学生男子足球队的主力阵容,辅以大足赛超级组的一些出色球员,组建中国大学生足球队 。
2012-2013赛季,联赛首次实行超级组和校园组分组的模式,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的比赛,只能参加超级组的比赛。这一分组模式是一项重大赛制创新,有利于避免参赛高校之间实力过于悬殊,体现联赛的公平公正 。在2014-2015赛季,大足赛在“超级组”和“校园组”的基础上又增设了“高职组”。
没有参赛证上大学就不可以踢足球了吗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正式录取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或研究生。
2、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按1月1日界定)。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均不得参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若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者提前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进行备案,审核通过后不受此限。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5、参赛运动员:就读研究生、大学本、专科(含高职)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6、在内地持香港或澳门居民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生,或持台湾居住的有效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学生可以报名参赛。(但同一赛季不能同时兼报香港或澳门地区的代表队)。
(二)参加高水平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按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单招单考的学生均须参加超级组的比赛。
(三)参加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本科院校学生或研究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的比赛。
3、同一年度参加高水平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四)参加高职高专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非独立院校、短期职业大学和成人高校不能参加)。
2、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单招单考、体育专业的学生只能参加超级组,不再参加高职高专组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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