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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夏季联赛有什么意义-nba夏季联赛规矩

NBA存在着哪些不成文的规定?

nba夏季联赛有什么意义-nba夏季联赛规矩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NBA作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篮球联赛,各方面的规则都很完善。NBA有着各种各样的规矩和,一方面保障球队和球员的权益,一方面也限制球队和球员的言行举止,才让NBA能够飞速发展。不过也有一些规矩,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是大家一致遵守和认可的。

垃圾时间不能刷分

胜败乃兵家常事,NBA赛场上也经常出现大领先的情况。翻盘无望的最后几分钟,往往被称为垃圾时间。虽然垃圾时间分数无关紧要,但在最后一攻的时候,领先方是不能进攻的,因为在胜负已定的时候,领先方进攻刷分不尊重对手,会遭到对手和球迷的排斥,穆雷就曾因此被狂喷。

要遵守口头协议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遵循契约精神,尤其是在NBA这样的舞台上,各种交易、签约有明确的起始时间,所以球队和球员之间往往会形成口头协议。在NBA中,口头协议基本等于签约,99%的球员都会遵守约定。唯独小乔丹和当年的布泽尔违背口头协议,因此口碑都很差。

见血必须下场处理

NBA球星个个是硬汉,可以说是轻伤不下火线,甚至面部骨折戴个面具就打的,也不少见。不过在NBA联盟中,一旦见血就必须下场处理,无论是严重的大伤病,还是轻微的皮肤划破,必须止血了才能上场。一方面是为了保护球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当年魔术师感染HIV,令球员惶恐,所以也就成了默认的规矩了。

69号球衣不让穿

NBA的人才流动性很大,每年都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也有老兵被淘汰。所以各种各样的号码,基本都有人穿,例如23号、1号、12号等更是很热门。不过有这么一个号码,却被禁止了,那就是?69?号,因为69容易引起歧义。刺头罗德曼和阿泰斯特都曾申请穿69号,但最终都被斯特恩拒绝了。

球员和拉拉队员之间有红线

NBA拉拉队员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基本都是长相漂亮身材火辣的女神,球星又是高大多金的明星,两者之间很容易产生情愫。不过在NBA里,球员和拉拉队员之间却有红线,因为NBA涉及的利益太大,要防止部分拉拉队员心术不正借球星上位,所以是禁止球员和拉拉队员私下交往的,这样能够更好的保障工作。

NBA所有篮球规则是什么?

1)扣篮:球员单手或双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将球扣进篮圈。

2)补篮:投篮不中时,球员跳起在空中将球补进篮内。

3)卡位:进攻球员运用脚步动作把防守者挡在自己身后,这种步法叫卡位。

4)领接球:顺传球飞行方向移动,顺势接球。

5)错位防守:防守球员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进攻人身侧,阻挠对方接球叫错位防守。

6)要位:进攻球员用身体把防守人挡在身后,占据有利的接球位置。

7)突破:运球超越防守球员。

8)空切:进攻球员在无球状态下向球篮跑动,以期寻找进攻机会。

9)一传:获球队员由守转攻的第一次传球。

10)盖帽:进攻球员投篮出手后,防守球员设法将在空中飞行并处于上升阶段的篮球打掉的动作。

11)补位:当一名个防守球员失掉正确防守位置时,另一名防守方球员及时补占其正确防守位置。

12)协防:协助同伴加强防守。

13)紧逼防守:贴近进攻人,不断运用攻击性防守动作,威胁对方所持篮球的安全或不让对方接到传球。

14)斜插:无球队员,从边线向球篮或者向球场中间斜线快跑。

15)时间差:投篮时,为躲避对方可能有的对自己投篮的封盖,利用空中停留改变投篮出手时间,躲避对方封盖。

16)接应:进攻方无球球员主动强占有利位置接球。

17)落位:在攻防转换时,攻守双方球员的站位、布阵。

18)策应:进攻队通过本方球员所组织的接应、转移球等战术配合,造成己方的进攻机会。

19)掩护:进攻方球员以合理的技术动作,用身体挡住防守自己同伴的对手球员的去路,给队友摆脱防守、创造得分机会的一种进攻配合。

20)突分:持球进攻球员在突破对方防守后将球传出的配合。

21)传切:持球进攻球员传出球后立即空切,准务再次接球进攻。

22)补防:当本方一名防守队员失去位置,进攻球员持球突破且有直接得分的可能时,邻近的另一名防守球员立即放弃自己的防守对象,去防持球突破的进攻者。

23)换防:防守队员相互交换防守对象。

24)关门:邻近的两名防守球员向持球进攻者的突破方向迅速合拢,形成“屏障”,堵住持球进攻者可能的突破路线。

25)夹击:两名防守球员共同防守住一名进攻球员,封堵住其传球路线。

26)挤过:两名进攻队员进行掩护配合时,防守方球员,在进攻者即将完成掩护配合的一刹那,抢占位置,从两名进攻队员之间侧身挤过,破坏他们的掩护,并继续防住自己的对手。

27)穿过:当一名进攻队员进行掩护时,防守进攻方掩护者的防守方球员稍离对手,让同伴从自己和进行掩护的进攻方球员之间穿过去,继续防住对手。

28) 30秒钟规则:进攻方球队在24秒的控球时间内必须出手投篮。

29)10秒钟规则:从攻方球队在后场控制球时开始,他们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对方的半场)。

30)5秒钟规则:持球后,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掷界外球出手。对于罚球时的限时NBA的规定是10秒。

31)3秒钟规则: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比如与裁判发生争执等情况。

32)侵人犯规:因为与对方球员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行为。

33)技术犯规:队员或教练员因恶劣的行为而被判罚的犯规,如与裁判争执不休。

34)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球员做出如打人这种违背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则犯规人将被立即被罚出场外。

35)队员6次犯规:无论是侵人犯规,还是技术犯规,一名球员在一场比赛中犯规次数累计达到6次(FIBA规则规定是5次)必须离开球场,不得再进行比赛。

36)违例: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之外的违反篮球规则的行为。主要的违例有:非法运球、带球走、3秒违例等。

37)干扰球:出手投篮后飞向篮筐的篮球,球在下落阶段和在球篮里时,双方队员都不得触球。

38)球回后场:一方球队如已将篮球从后场移至了前场,则该球队球员不能再让球移过中线,使其回到后场。

NBA有哪些争议规定?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世界缺少不了规矩,就像古话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NBA作为一个坎比小型社会的篮球联盟,自然也有它自身的规定条例,任何人没有遵守,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或是罚款,或是禁赛,并且联盟高层也在一点点修改和完善联盟中的规定条例,力求更好的管理这个联盟,让这个联盟的比赛变得更加公平公正,但是有些条例规定,却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联盟之中。

现在就来盘点一下,不该在联盟中出现的五大争议的规定条例。

1、最后一分钟裁判报告

联盟为了体现比赛的公开公正,公布最后一分钟的场上报告,包括期间的漏判错判,但是这一条例,对于球员和球迷来说就像一个笑话,无异于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因为一场比赛有48分钟,只公布最后一分钟的裁判报告,是否证明之前的47分钟都不重要?又有多少场比赛能够胶着到最后一分钟?

好,就算最后一分钟最为重要,但是即使公布了裁判报告,也不能改变球队的输赢,那既不能重赛,这份报告又有什么作用,难道只是为了堵住大家的嘴吗?球迷眼又不瞎,自己支持的球队受了48分钟的不公平待遇,不满岂是一份最后一分钟的报告可以平息的?

2、裁判零容忍

联盟为了树立裁判比赛中的威信,颁布了一项零容忍的规定,也就是说,裁判可以在判断场上球员有可能产生不理智行为,或者有轻视侮辱裁判的情号况下,可以取直接驱逐出场的判罚。

这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裁判对这个度的把握上面,当年邓肯只不过就是在场下笑了几声,就被当值主裁判认为是嘲笑自己,以两个技术犯规驱逐出场,这合理吗?还有近几个赛季,有多少球员因为对场上的判罚不满,提出了异议,则被判技术犯规,更有甚者被驱逐出场。难道球员在替补席上笑都不行,或者说,难道在场上受了不公平的待遇,还只能忍着吗?

这条规定,更是纵容了那些裁判,不但会产生裁判在场上故意立威的可能性,更是给裁判支配比赛提供了最大的便利。

3、合同外不得给予球员任何或补偿

这项规定,虽然杜绝了球队和球员之间,关于合同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但是同样出现了两个极大的弊端。

其一就是球队和球员的关系问题,上过班的朋友都知道,基本上每一年,用人单位就会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集体游玩,这不但可以拉近领导和员工的关系,还能让员工在游玩之间,更加了解和熟悉对方,增进两者之间的感情,但是这在NBA之间是绝对不允许的,这就让球队的管理层和球员之间,球员和球员之间,减少了很多可以拉近关系的机会。

其二就是队内的底薪球员,在NBA中,最多的不是那些千万、亿万富翁,而是那些拿着几十万底薪,追求梦想的年轻球员,这些球员很多出身于贫困家庭,拿到薪水,除去该交的税后,连房租都交不起,吃饭都困难,但是即使这样,球队都不能给他们提供一个临时住所。

那这条规定,是不是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4、不能在任何媒体前批评裁判

美国是一个讲究言论自由的国家,他们可以站在街上骂自己的总统,但是在NBA中,却不存在言论自由这一说法,

球员在场上面对裁判那些看起来有些荒谬的判决,有火不能出,因为裁判有零容忍规定,一旦场上发火可能会被直接驱逐出场,但是在场下,面对媒体访之时,依然不能抱怨或者吐槽比赛的判罚,一旦抱怨了,那将面临数万美元的罚款。现在甚至连推特上都不行。

但是联盟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球员甘愿冒着巨额罚款的可能性,也要把不满表达出来,正是因为联盟对裁判太过纵容造成的结果,让他们在场上几十分钟的努力付之一炬,难道还不能赛后抱怨吗?

如果裁判没有犯错,那球员批评被罚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球员说的是对的呢?那为什么要处罚球员,难道广大媒体和球迷就看不出来吗?这是不是有些掩耳盗铃了。

5、不准球队管理层私下接触自由球员

球队要和自由球员商讨合同,他们接触的是球员的经纪人,而不是球员本人,姚明当时就说过,他在自由球员期间,不能和别的球队的管理层见面,甚至不能出现在同一个场所。虽然这也是为了杜绝球队通过一些其他方面,吸引自由球员加盟,但是也让球队失去了和球员直接接触的可能性。特别是那些经纪人,他们也不是完全值得信任的,那些经纪人手中往往不是只有一名球员,这种情况下,经纪人的重心可能远远没有放在这位球员身上,更可能为了提高别的球员的身价,而压低这名球员的价格。

这就比如,大家在和用人单位商讨薪金时,是自己亲自和单位商讨薪资详细、放心,还是通过一个第三者放心呢?再者说,如果A在别的球队担任总经理,A的儿子B是自由球员,那是不是就代表这对父子就不能生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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